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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

 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总体要求、明确科技伦理原则、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保障、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、深入开展科技伦理教育和宣传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。

 《意见》不仅提出了治理要求——伦理先行、依法依规、敏捷治理、立足国情、开放合作,同时明确了科技伦理原则,包括增进人类福祉、尊重生命权利、坚持公平公正、合理控制风险、保持公开透明。科技活动应鼓励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合理参与,建立涉及重大、敏感伦理问题的科技活动披露机制。

 针对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,《意见》提到,要完善政府科技伦理管理体制,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,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作用,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。

 值得注意的是,科技项目(课题)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科技伦理审查批准的范围开展研究,加强对团队成员和项目(课题)研究实施全过程的伦理管理,发布、传播和应用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研究成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、严谨审慎。

 “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制度保障。”《意见》指出,制定完善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,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,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法治化水平,加强科技伦理理论研究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将重点加强生命科学、医学、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伦理立法研究,及时推动将重要的科技伦理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。

 针对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,《意见》强调,严格科技伦理审查,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科技伦理应急审查机制;加强科技伦理监管,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研究制定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。

 《意见》还特别提到,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、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,将科技伦理培训纳入科技人员入职培训、承担科研任务、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。

 

——科技日报2022年3月21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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